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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“徽姑娘”农家乐、专业合作社和电子商务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 2018-03-20    作者: 安庆妇联   访问次数:

安庆市妇女联合会文件

庆妇字〔201811



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“徽姑娘”

农家乐、专业合作社和电子商务示范点

创建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县(市、区)妇联:

为进一步鼓励我市女性自主创业,积极参与安庆现代化建设,助力精准扶贫,经研究,市妇联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市级“徽姑娘”农家乐、专业合作社和电子商务示范点创建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申报条件及实施内容

(一)“徽姑娘”农家乐示范点

1、申报条件

①农家乐经营法人为女性,妇女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0%以上。

②经营场地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和地方特色。

③有工商营业执照及有关部门准予开业、经营的相关许可或证明。

④按照餐饮型和餐饮加住宿型两种类型选择申报。餐饮型申报条件:具备“吃、行、游”必备条件(符合安全饮食、饮水,卫生厕所、停车、娱乐等要求)。餐饮加住宿型申报条件:具备“吃、住、行、游”必备条件。

2、创建内容

①实现“五统一”统一服装、统一胸牌、统一培训、统一服务承诺、统一宣传牌及统一用品LOGO

统一服装:所有服务员至少有1套统一服装,服装要有农家地方特色,乡土气息浓郁;

统一胸牌:所有服务员必须佩戴统一胸牌,胸牌上要有徽姑娘LOGO标志、工号;

统一培训:每个农家乐至少对员工进行2次业务培训。培训工作要有安排表、培训内容、培训人员签字表、照片;

统一服务承诺:在大厅或总台墙上要有经营服务承诺及相关制度;

统一宣传牌及统一用品LOGO:“徽姑娘”农家乐示范点必须悬挂创建标识牌;餐厅、公共区域环境布置上都要有醒目的“徽姑娘”LOGO;餐厅用品如桌布、餐具、菜单都要有“徽姑娘”LOGO(详见附件4)。

②挖掘一批农家特色菜。每个农家乐能提供2个以上传统菜肴或当地传统小吃。

③营造创建宣传氛围。积极做好宣传、推介工作,示范点要有创建活动固定宣传牌、宣传专栏、标语、横幅等不少于3处。

④带动就业。示范点至少带动妇女就业10人以上,特别是带动当地建档立卡范围内贫困妇女实现就业。

(二)“徽姑娘”专业合作社示范点

1、申报条件

①专业合作社法人为女性。

②依据有关规定注册登记1年以上,具有符合“民办、民管、民享”原则的农民合作组织章程。

③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完善,符合民主管理决策等规范要求。

④产业基础较好,示范带动能力强。

2、创建内容

①开展新技术、新知识培训。对成员及周边妇女进行政策法规、实用技术、经营管理、市场营销等培训至少2次。培训工作有安排表、培训内容、培训人员签字表、照片。

②推广实用技术。引进先进的优良品种或先进技术,并在会员之间推广使用。

③“一社一品”特色鲜明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本社优势,合理确定经营类型,带领社员发展特色产业,形成“一社一品”。

④提供信息服务。应用各类平台,收集、发布产品价格、市场供求、科技服务等信息,满足成员的信息需求。

⑤营造创建宣传氛围。积极做好宣传、推介工作,示范点要有创建活动固定宣传牌、宣传专栏、标语、横幅等不少于3处。

(三)“徽姑娘”电子商务示范点

1、申报条件

①法人为女性。企业能够将互联网与新产品、新服务、新业态、新模式紧密结合,与教育、医疗、社区服务、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深度融合。

②依据有关规定注册登记1年以上。

③财务管理制度完善,经营效益好,成员5人以上,且女性成员不低于60%

④省、市已确定的徽姑娘电子商务基地除外。

2、创建内容

①开展技能培训。对成员及周边妇女进行电商相关技能培训至少2次。培训工作有安排表、培训内容、培训人员签字表、照片。

②提供信息服务。应用各类平台,收集、发布关于电商发展的各项政策。

③营造创建宣传氛围。积极做好宣传、推介工作,示范点要有创建活动固定宣传牌、宣传专栏、标语、横幅等不少于3处。

④带动就业。示范点至少带动妇女就业10人以上,特别是带动当地建档立卡范围内贫困妇女实现就业。

三、创建步骤

1、基层申报。凡达到申报条件的农家乐、合作社和电子商务,均可向县(市、区)妇联提出申请。已是省妇女创业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点的不参与申报。

2组织审核。各县(市、区)妇联对拟推荐为示范点的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,确保申报资料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并汇总上报市妇联。市妇联审核后确定最终创建示范点。

3、指导创建。各县(市、区)妇联按照创建内容对创建经营户进行指导,开始创建。

4、评估验收。各县(市、区)妇联按照创建内容对创建点进行评估,填写示范点评估表,于1020日前将评估表及佐证材料报市妇联发展部。市妇联将于11月通过听取汇报、查阅台帐、实地察看、走访座谈等形式对创建点进行检查验收,对验收不合格示范点予以摘牌。

5、重点推荐。市妇联将验收的合格示范点列为2019年省妇女创业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点重点推荐单位,从中择优选取实施省级项目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、各县(市、区)妇联要结合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,重点在贫困村开展项目申报宣传,优先推荐贫困村符合创建条件的农家乐、合作社和电子商务,以带动更多建档立卡范围内的贫困妇女增收脱贫。

2、创建按照自愿申报、审核验收、以奖代补的办法进行。各县(市、区)根据情况申报,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。

3、各级妇联需严格把关,确保所选示范点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。对在创建工作中指导督促不到位的各县(市、区)妇联,将相应减少2019年项目数额。

4、各县(市、区)妇联请于415日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,以电子版形式报市妇联妇女发展和权益部。

 

附件:1.安庆市“徽姑娘”示范点申报表

2.安庆市“徽姑娘”示范点评估表

3.安庆市“徽姑娘”示范点申报汇总表

4.安庆市“徽姑娘”农家乐示范点统一宣传牌和统一用品LOGO实施内容明细表

点击下载: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“徽姑娘”农家乐、专业合作社和电子商务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安庆市妇女联合会 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2018315日 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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